瀏覽次數:8614 作者: 站點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7-28 |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標準規范等規定,嚴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安全目標承諾,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為指導,切實將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融入到項目施工全過程,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設備管理部是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履行對公司所屬工程實施安全管理和監督的職能部室。負責建立公司的安全管理與控制網絡,負責安全技術體系標準的貫徹與落實,并對公司所屬工程安全承擔管理與指導、檢查與監督、驗收與評定責任。
第三條 各分公司、直屬項目部具體負責本單位項目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控制工作,業務上接受公司安全設備管理部的指導、管理、監督。
第四條 各分公司、直屬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機構,在分公司經理和直屬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程、規范、標準及公司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本單位工程項目安全情況實施具體檢查與管理。
第五條 安全設備管理部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管理、檢查、監督責任。
第六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是所在單位項目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牽頭制訂本單位項目工程的年度安全目標,主持工程重大安全問題的研究、處理等工作,對工程安全管理負有領導責任。
第七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的分管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牽頭解決工程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協助本單位負責人抓好工程安全,對本單位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八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的安全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施工過程中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本單位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管理、檢查、監督的責任。
第九條 生產班組長對本班組的操作安全全面負責,生產工人應嚴格按照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注重自身的安全。
第十條 安全設備管理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2、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安全教育覆蓋率和各類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3、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掌握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情況,指導項目部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工作;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現場存在較多安全隱患或重大隱患的項目有權責令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分管領導;
4、參加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及時向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檢查情況,并于每兩個月在全公司范圍內以書面形式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5、對大型建筑機械設備資料、安裝拆除、登記備案、日常維護保養進行重點監管;
6、參與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修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7、對危險性較大工程進行重點控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范規定進行管理,參與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進行的專家論證;
8、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趕到現場,并及時啟動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和參加調查分析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做好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歸檔工作;
9、貫徹執行公司安全處罰辦法;
10、指導施工現場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1、參加有關建設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開展的各類安全檢查;
12、組織國家、省、市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的創建申報;
13、做好公司安全資料的管理,對項目部安全資料進行指導。
第十一條 對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
1、公司安全設備管理部對本地在建工程每月至少進行兩次安全巡查,對外地在建工程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巡查,巡查時發現有安全隱患的必須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將責令停工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復工;巡查結果以安全設備管理簡報形式報公司領導,并下發至各項目部;分公司應確保所屬在建項目安全檢查頻次每月不少于兩次,并有相應檢查記錄。
2、嚴格實行安全保證金制度,對現場管理差的、多次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項目采取繳納安全保證金的措施。
3、積極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凡是申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項目必須嚴格對照合肥城鄉建委《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指南圖冊》實施,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不予以上報至行業主管部門。
4、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處罰規定,具體處罰辦法附后。
第十二條 對項目安全管理的要求
1、各項目要建立健全項目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專職安全員配備符合規定,成立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確保相關管理人員在崗履責,嚴格執行打卡考勤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同時,項目負責人要認真落實現場帶班生產制度,并做好相關記錄。各項目部要認真做好現場外架、模板支架、各類安全防護、高處作業、施工用電、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電梯等)、文明施工等實體安全的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要求進行施工。
2、各項目部要積極參與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的創建,以創建帶動現場安全,提升項目安全管理水平,達到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目的。
3、加強所有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教育面必須達到100℅;公司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現場作業人員有未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即上崗作業的,將給與嚴厲處罰。安全教育除建立完整臺賬外必須要留存相關圖片資料。
4、加強對分包單位的管理,與各分包單位(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單位)必須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協議,并嚴格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條件、管理體系建立、人員配備、人員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5、確?,F場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加強使用管理,必須嚴格要求工人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對施工過程中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的人員一律采取嚴厲處罰措施進行處理;所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采購質量合格的產品,并留存防護用品相關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材料。
6、加強現場鋼管、扣件等材料質量的檢查,發現有變形、損壞等現象的嚴禁繼續使用并立即更換。
7、強化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加強日常的安全檢查,檢查和整改均要有記錄并留存圖片資料。
8、嚴格落實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項目在規定階段內未向公司申報進行安全評估的,公司將責令項目停工整改,待公司安全部門安全評估合格后方可復工。
9、加強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審批,項目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提前申報專項施工方案,待方案審查合格、審批手續齊全后方可施工;無方案的一律不得施工。
10、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和作業環境等對相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11、各項目部要制定具體的安全獎罰措施,并嚴格執行,要留存相關的證明材料。
12、各項目部要針對季節性施工特點,重點做好夏季高溫、汛期施工和冬期安全施工,制定相應方案和措施。
13、各項目部要高度重視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按照省、市住建部門和公司有關揚塵治理的文件要求進行治理,確保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達標。
第十三條 對于大型起重機械設備(塔吊、人貨電梯、高處作業吊籃、物料提升機等)的管理,嚴格按照規范規定進行管理,各項目現場使用的大型起重機械設備所選擇的安拆單位、租賃的大型設備必須上報公司備案,并將安拆單位、大型設備本身、使用登記管理等材料上報公司核驗;各項目現場大型起重機械設備安拆方案必須齊全,及時進行備案,每次安拆前均要嚴格履行安拆告知手續,安拆人員必須持特種證件上崗作業。各項目現場大型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時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
第十四條 開工前安全資料提交清單
1、項目工程概況一覽表(空白表格另附)一份;
2、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3、購買保險相關資料復印件一份;
4、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含聯系方式);
5、其他相關安全資料
第十五條 行業主管部門及公司安全設備管理部下發的整改通知單及整改報告;整改報告要求正文中附整改前、整改后照片,結尾處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親筆簽字確認,并及時上報至有關單位。
第十六條 工程開工后15天內由項目部會同公司安全設備部根據合同要求及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創建目標,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制訂創建計劃和措施,經公司安全設備部審核后統一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分公司創建示范工地計劃報公司備案。創建示范工地過程以分公司、項目部為主導,做好實體安全及書面、影像資料留存整理工作,公司安全設備部負責指導、協調配合。
第十七條 各項目必須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臺帳,確保有專人負責臺賬的管理。
第十八條 發生工程安全事故(含輕傷、重傷、死亡事故),必須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并報公司安全設備部或分管領導及時處理解決。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分公司、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安全設備部或公司分管領導匯報,并填寫《事故簡要信息報送表》一式三份。事故發生后,公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和進行善后事宜處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第十九條 工程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獎勵按有關合同條款和協議執行。
第二十條 省市檢查通報的獎罰
(一)在國家級、?。ㄖ陛犑校┘壈踩髾z查中通報表揚(有企業冠名)的工地,獎勵壹萬元。
(二)在地區(地級市)級安全大檢查中通報表揚(有企業冠名)的工地,獎勵伍仟元。
(三)在國家級、?。ㄖ陛犑校┘壈踩髾z查中通報批評的工地,視情況處以不少于拾萬元的罰款。
(四)在地方行業主管部門安全檢查中通報批評的工地,視情況處以不少于伍仟元的罰款。
(五)受電視臺或報紙曝光批評的工地,視情況處以不少于伍仟元的罰款。
(六)上述同一通報中,安全與質量雙重表揚的,獎勵按一項計;安全與質量雙重批評的按條紋重復罰款計。
第二十一條 對未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條對項目安全管理的要求之規定組織施工的,公司將對項目部進行罰款處理,具體處罰實施細則見附件四。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范圍內所有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附件 (附件下載方式:點擊鼠標右鍵>目標另存為)